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14.“巴兰”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而来的光照。这从“巴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巴兰”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这个名字的地方明显看出来,如先知哈巴谷书:
耶和华啊,我听见你的名声就惧怕。耶和华啊!求你在这些年中间复活你的作为,在这些年中间显明出来;在激动中以怜悯为念。神从提幔而来,圣者从巴兰山临到。(细拉)祂的尊荣遮蔽诸天,祂的赞美充满大地;祂的光辉如光;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,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。(哈巴谷书3:2-4)
这明显论及主的降临,由“在这些年中间复活”和“在这些年中间显明出来”来表示。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以“神从提幔而来,圣者从巴兰山临到”来描述。就属天之爱而言,经上说祂“从提幔而来”;就属灵之爱而言,经上说祂“从巴兰山临到”;光照和能力来自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这一点由“祂的光辉如光;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”来表示;“光辉”和“光”是指光照,“角”是指能力。
摩西五经:
耶和华从西乃而来,从西珥向他们显现,从巴兰山发出光辉,从万万圣者中来临;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。祂实在爱万民,众圣徒都在你手中。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,领你的言语。(申命记33:2-3)
这也论及主,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以“从西珥向他们显现,从巴兰山发出光辉”来描述:“从西珥”论及属天之爱,“从巴兰山”论及属灵之爱。“祂所爱的万民”和“聚集在祂脚下的人”表示属灵人。“脚”表示在主的国度中更低级、因而更模糊的东西。
创世记:
基大老玛和与他在一起的王在何利人的西珥山击杀了何利人,直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。(创世记14:5-6)
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在此由“西珥山”和“伊勒巴兰”来表示(参看1675, 1676节)。民数记:
就这样,在第二年二月,就是那月的二十日,云彩从法柜的帐幕收上去。以色列人就从西乃的旷野按他们的旅程往前行,云彩停住在巴兰的旷野。(民数记10:11-12)
百姓在旷野的一切旅程都表示一个教会争战和试探的状态,人在其中会屈服,但主为他征服,因此它们表示主自己的实际试探和胜利;对此,蒙主的神性怜悯,我将在别处予以说明。由于主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历试探,所以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在此同样由“巴兰的旷野”来表示。下面民数记中的话也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:
以后百姓从哈洗录起行,在巴兰的旷野安营。耶和华晓谕摩西说,你打发一些人,让他们去窥探我所赐给以色列人的迦南地。摩西就照耶和华的吩咐,从巴兰的旷野打发他们去。到了加低斯的巴兰旷野,他们就回来到摩西、亚伦并以色列人的全会众那里,给他们回话,又把那地的果子给他们看。(民数记12:16; 13:1-3, 26)
他们从巴兰的旷野起行去窥探迦南地,表示以色列人,也就是属灵人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进入迦南地所表示的天国。但那时他们也灰心、屈服,这表示他们的软弱;因此主才成全律法的一切,经历试探并得胜。通过这种方式,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会给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,以及那些经历主在其中得胜的试探的人带来救恩。这也解释了为何当主受试探时,祂在旷野(马太福音4:1; 马太福音1:12, 13; 路加福音4:1; 参看2708节)。
10645.“不可向别神下拜”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。这从“下拜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下拜”是指崇拜和敬拜。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,而不是别人,是因为在圣言中,“耶和华”和“神”用来表示主(参看9315, 9373节提到的地方);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,并且是独一的神(9194节)。之所以说要以“信和爱”来敬拜主,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,要么源于爱。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,因为真理属于信;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,因为良善属于爱。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,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。
不过,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。许多人以为,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,就是以信敬拜主;当他们爱主时,就是以爱敬拜祂。然而,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,也不仅仅在于爱;相反,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;因为如此行的人,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。其他人都说,他们信主,但其实并不信祂;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,但其实并不爱祂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,原因在于,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,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,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,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。事实上,在一个人意愿真理,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,真理不会进入他,并变成他的,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。此外,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;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,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,而不是他理解,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。事实上,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,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,而不是行在主面前。
此外,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,也就是说,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。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,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;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,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;简言之,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。
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,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;他们能看出,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,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。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;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,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。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“信之真理”,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“爱之良善”。由此可见,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,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,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;因为人之为人,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。因此,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,并构成他的信,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,那么可推知,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,主与此人同住,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。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,或说属于主;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。由此明显可知,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;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;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,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。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,还是说热爱,意愿都一样;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,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。
由此可见,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。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,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。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,引向天堂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,除非主在他里面;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,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。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,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;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,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。
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,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:
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。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话,我父也必爱他,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。(约翰福音14:15, 21, 23-24)
别处:
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。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,就住在我的爱里。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。(约翰福音15:9, 10, 14)
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,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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